关于组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开展2021~2022年度“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
皖建招协〔2023〕7号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章程和2023年度协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开展2021~2022年度“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水平,助力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参与对象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
三、材料报送
参与本次创建活动的会员单位,请认真对照我会印发的《“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创建活动办法》,结合2021~2022年度工作实际,按照要求准备创建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协会秘书处。创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1.本次活动本着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活动过程中组织和参与者严格遵循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欢迎行业和社会监督。
2.所有创建申报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
五、联系方式
建议参与创建单位采取邮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袁栋文,0551-62876486,17333231023。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6楼621室;邮政编码:230091。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23年4月12日
相关链接: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活动办法》的通知(皖建招协〔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