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5家企业参与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获优待
为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加快建筑产业发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通知,允许江西省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45家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指定本企业其他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和处理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通知规定,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招标人如确要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和开标时必须到场的,允许江西省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45家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指定本企业其他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和处理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时认真执行。通知中附上了江西省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建筑企业名单。
摘自《中国建设报》 姜建
关于全省45家“走出去”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建建〔2013〕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方针,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2]32号)的部署和要求,鼓励和支持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招标人如确要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和开标时必须到场的允许我省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45家建筑企业(见附件)的法定代表人,指定本企业其他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和处理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时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我省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建筑企业名单(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