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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调研报告

[ 更新时间:2014-12-22 | 浏览次数:5120 | 文章来源:本站 ]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调研报告

    3月18日至20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本办各部门、淮南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和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等一行六人,赴江苏省调研学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现状

(一)监管机构设置情况。

    江苏省所辖13个地级市,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已确定为参公管理单位,批文未正式下传),直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10人。全省市、县招投标管理机构部分直属政府,部分归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南京、无锡、徐州、盐城4市招投标管理机构为公务员编制,其余9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日常监管情况。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重视和关心下,紧紧抓住行业监管这条主线,大力加强业务指导,得到市、县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在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牢牢确立了指导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市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省招标投标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围绕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真正形成全省一盘棋。目前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关系顺畅、上下协调一致。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建设情况。

    为推进电子招投标建设,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坚持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主线,先后出台了多项管理制度,指导市县电子招投标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电子招投标工作目标、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和运行模式问题、系统开发和维护费用、CA认证和电子签章办理、系统安全等问题统筹考虑,避免出现市、县各自开发,系统不兼容的问题。

    江苏省的电子化招投标建设分为三个阶段:2007年实行电子辅助评标、2008年推行远程异地评标、2009年开始推行电子化招投标。2011年后苏州、南京等地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全程无纸化。2011年年底全省13个地级市全面建成并开通了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计到2014年年底全省将实现电子招投标全覆盖。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查看了交易中心的场地建设和软硬件配置情况,了解了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工作流程和交易系统运行情况,重点听取了南京市“e路阳光”系统内容和运行情况介绍。各地的电子化招投标各有特色,但大同小异,针对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细节设计均比较到位。电子化招投标已经不是单纯的网上交易,而是将交易功能和信用体系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等功能有机结合,发挥着综合效用。

(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分类、管理及培训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的管理部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具体负责全省评标专家名册的统一组建和管理。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对评标专家的申报和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的建立、使用等做了详细规定。参照发改委和其他省市分类办法,评标专家专业共分成6个类,22个专业。目前在册专家10975人。在省辖13个市设分库,各市、县不单独设库。另外为了适应远程异地评标,专门从总库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专家组成远程评标专家库,目前在册专家3000人。

    江苏省在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组建和使用上结合工作实际,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例如:1、在评标专家资格条件中职称要求,将从事相关领域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并具有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与具有高级职称等同看待。解决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同等专业水平”模糊不清的问题,对于快速组建满足抽取需要的专家库起了很大作用。2、专家通过评委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将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节约了时间和资源,大大提升了行政审批效力。3、针对专家抽取环节,正在开发的远程异地评标平台将达到全省抽取专家通知电话为同一号码的目的。

    市、县招投标管理机构对申报人进行登记、分类、初审和考核,并逐级申报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省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成为拟聘评标专家。

    在省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下,由设区的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对本地区拟聘评标专家组织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省招投标管理机构统一命题,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即可聘为评标专家。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评标专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省招标办指导、省辖市招投标管理机构组织。对继续教育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省、市、县(市)招投标管理机构、驻场监察员和招标单位在每次评标结束后应对评标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公正合理性(打分的离散程度)等进行评议打分,对不负责任、评分不公正或打分离散程度较大的评标专家,将予以批评或者暂停评标半年。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江苏省招标办正在制定《远程异地评标办法》、《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

(三)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认定及继续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招标办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

    江苏省现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660余家。其中甲级代理机构有112家。现有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近10000人,其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岗位资格证书》主要记载人员基本信息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继续教育每两年一次,培训合格后经确认可继续从业。岗位资格证书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委托协会具体负责发放和管理。培训方式以前为集中培训,从2013年开始逐步实行网络教育。

    为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名义制定了《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实行《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信用手册》制度。《招标信用手册》由江苏省住建厅监制,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具体负责发放和管理。用以记载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各类基本信息、不良行为以及受到的奖励和处罚等情况。

(四)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和收费情况。

    为适应当前招投标工作需要,更好地促进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全面提升交易中心服务水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并联合江苏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交易中心按标准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收费标准。其平均标准明显高于我省。通知规定各类交易中心每年将收取的交易综合服务费的2%上交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三、几点感受

1、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环境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不可避免。怎样在管理体制变革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局面下,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给我们带来启发。不管怎样改革,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在所有招标投标所占比重较大,引领招标投标发展方向。只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视和关心,省招标办与市、县招投标监管机构齐心努力,并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为主线,加大业务指导,与各市、县招投标监管机构多加强沟通和联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业将会得到更好地发展。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与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办协作配合,各尽其能,各尽其职,使得全省招标办管理工作方式多样化,工作局面容易打开。

3、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作为直属江苏省住建厅的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经费充足,管理体制顺畅,政策执行有力。为加强全省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理顺机构职能,建议借鉴外省招投标机构改革成功经验,将省招标办实行参公管理。

4、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办在电子招投标中发挥了统筹指导的作用,地市开发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实现全省联网使用。建议学习江苏省招标办,尽快出台电子招投标的指导意见,规划全省电子招投标建设,引导市、县电子招投标朝着系统兼容、全省联网的方向建设,避免市、县各自开发,浪费时间和资源。

5、江苏省在评标专家资格要求中明确高级职称同等水平的含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议对《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1]357号)进行修改,参考江苏、浙江等建筑强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将同等专业水平明确定义为具有中级职称并且具有注册职业资格。事实上,我省住建厅以往审批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一直在执行这个标准,市、县也多是这样操作。希望将好的做法以法律的形势固定下来,名正言顺地执行。

6、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职业水平,提高诚信观念,江苏省实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招标信用手册制度。目前我省也在执行类似制度。但对招标代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没有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议稳定我省招标员考试制度,加强我省招标员业务培训,建立从业人员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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