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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施工投标文件实行统一电子格式

[ 更新时间:2014-12-21 | 浏览次数:4088 | 文章来源:本站 ]

天津施工投标文件实行统一电子格式

    为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电子化、逐步实现“方便、节约、公开、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信息化目标,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施工招投标中投标文件使用统一电子格式。这项规定将自2013年9月15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投标活动中,均需提供统一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类型招投标项目可参照执行。投标人编制资格审查、技术标和资信标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并分别单独命名。其中技术标的目录使用规范的目录格式编辑。为便于计算机辅助开评标系统读取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编制TXT格式的项目信息文件。项目信息文件编制要求见附件。投标人应将PDF格式投标文件与TXT格式项目信息文件存储在一张CD-R光盘中。投标人提交的CD-R光盘中不得含有病毒、宏和其他异常执行程序,不能包含要求外的任何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中应当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包封、标识、递交做出明确规定,并应明确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处理办法,以及因非投标人因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被计算机辅助开评标系统拒绝,或系统无法正常读取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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